总预算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财务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集团公司《管理总纲》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是指根据公司及各单位的发展情况,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以货币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的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及各单位的未来。规划策略和生产经营状况。 对一定时期内所有经营活动的各项目的定量描述。
第四条 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全员、全面、全过程。 全员是指要求全员参与,即各单位财务部门组织全体人员参与各阶段预算,从而实现部门间资源的高度协调和科学配置,实现细化预算目标,落实预算责任。 全面性是指预算内容的全面性,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 全过程是指预算贯穿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预算编制、分配、分解、监督、控制、分析、考核等。
(二)目标管理。 年度预算目标经公司财务资产部门确定后,下发文件分解至各单位实施。 各单位对预算目标运行过程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目标完成情况,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理、理智。 预算的编制和目标的确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预算单位的经营状况。
(4)严肃性。 预算目标一旦确定,除特殊情况外网站及小程序建设预算方案,不能随意调整。 各单位要明确预算责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确保预算目标有效实现。
(五)重大事件和异常情况的报告。 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然洪水、市场环境、国家宏观新政策调整等异常事件,造成预算执行困难的,应及时沟通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由公司主要领导兼任负责人。 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牵头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审查全面预算管理纲领性文件和相关规定;
(二)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合理配置资源,确定年度预算目标和年度预算计划;
(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认真执行预算,履行预算审批和监督职责;
(四)审核预算执行分析结果,及时关注预算执行差异的跟踪落实情况;
(五)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六)协调解决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预算委员会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预算室科长由分管全面预算管理的公司领导兼任,预算室成员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归口管理部门包括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生产计划与运营、资源钻探与开发、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科研管理、产品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职能部门。 预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管理纲要文件和相关规定,报预算委员会批准;
(三)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审查;
(四)组织实施预算目标预测、预算编制、细目、监督、分析、调整、考核等;
(五)监督、指导、监督各单位认真落实预算目标,汇总各单位报送的预算申请进行初审,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定期组织预算分析,跟踪预算执行差异,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七)组织预算调整;
(八)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九)完成其他预算管理任务。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参照公司机构设置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 预算内容
第八条 综合预算主要包括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财务预算和关键绩效指标(以下简称KPI)预算等。
(一)经营预算具体包括预算年度各单位预计工作量和预算金额信息,还包括物资采购、期间费用等预算信息;
(二)专项预算是指需要重点关注的预算内容,如运营预算中涉及的维护预算等;
(三)投资预算,是指基本建设投资、利用外资、设备采购等各项投资活动所涉及的预算项目;
(四)融资预算,是指资金筹集和管理的预算;
(五)财务预算和关键绩效指标预算,是指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预算和主要财务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等关键绩效指标预算。
第四章 预算编制、目标确定与分解
第九条 预算目标是公司及各单位在经营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和结果,也是预算期内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 预算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新政策及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的发展战略;
(三)单位财务状况;
(四)单位历史情况;
(五)单位经营能力;
(六)本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
(七)本单位的市场开拓能力;
(八)公司预算编制等相关要求。
第十条 确定预算目标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可行性,即预算目标应体现先进性、合理性要求,只有通过预算执行单位的努力才能实现,不宜过低或过低。
(2)客观性,即预算目标既要适应市场变化,又要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3)可控性,即预算目标是单位总体规划目标的具体化,要求全面性、详细性和可控性。
(四)系统性,即预算目标应涉及生产、供应、销售、投融资以及所属单位、部门和全体职工,并与各预算单位的责权相适应。 预算总目标与单位内的局部目标以及同一预算层次的不同预算目标必须相互联系,各预算分目标必须服从预算总目标。
第十一条 预算目标确定后,纵向分解实施到各单位、部门和人员,横向分解实施到各预算责任单位、车间、班组和人员,年度预算目标分解为季度和月度目标。 确定年度预算目标的流程如下:
(一)每年9月初,预算办公室组织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内外部环境激励、历史信息和年度预测等情况,提出公司主要预算指标,形成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建议,提交预算委员会审查。
(二)预算委员会结合预算年度各单位的发展规划和经营预测,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总体预期目标。
(三)每年9月中旬,预算办公室根据预算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预期目标,下发年度预算编制文件。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完善规范的全面预算编制流程,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年度预算编制应当根据确定的年度预算目标,根据年度综合计划所列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将年度经营计划中包含的预计业务活动转化为预测数据,生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十三条 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应当附预算编制批示。 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回顾及年度预测;
(二)预算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情况;
(三)预算年度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分析;
(四)预算依据和主要假设;
(五)预算年度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的分析说明;
(六)预算执行保障措施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的事项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四条 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年度预算编制细化至季度,各季度之和即为年度预算值。 年度预算下达后,按月进行月度预测,形成月度预算。
第十五条 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流程采用“两上两下”的方法:
(一)每年9月份,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算目标和公司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组织所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每年10月底,各单位应将预算总体方案报公司初审;
(三)预算办公室对公司及各单位报送的预算计划和预算编制指示进行初步审查、平衡;
(4)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预算委员会最终确定预算年度全公司总体预算目标,分解确定公司及各单位预算目标,并于11月下旬下发每年;
(五)每年12月中旬,各单位对下属单位报送的修订预算进行预算汇总和总体平衡,经上级预算管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报公司初审。那个单位。
(六)预算办公室对调整后的预算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报预算委员会批准,每年12月中旬下发文件;
(七)每年12月底,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成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细化、分解和分配;
第十六条 各单位根据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月度预算,并根据月度预测目标确定预算可用数额,作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目标值。 月度预算与年度预算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月度预算编制工作流程采用“一上一下”的方式。 每月25日前编制并上报下月预算网站及小程序建设预算方案,经上级单位或部门初审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下月各单位或部门执行。
第五章 预算执行和监督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目标,设置预算岗位,建立预审预算机制和部门预算管理形式,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预算执行监督原则:
(一)负责监督公司及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授权部门对预算范围内的预算项目审批即可,但对预算项目和预算外项目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严格控制;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对所属归口单位报送的预算项目和内容进行初审,并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预算承担预算监督责任;
(四)预算执行监控以月度预算为基础。
第六章预算剖析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预算分析。 通过编制预算分析报告和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议,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差异,查明差异的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在下次分析会上报告检查和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 预算分析由各预算执行单位或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完成,通过预算管理办公室综合分析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财务部是预算分析的牵头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完成预算分析报告的模板制定、汇总和审核。
第二十二条 预算分析报告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及报表分析、经营预算分析、专项预算分析、投资预算分析等。预算分析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形式多样、原因分析到位,并包括改进方案和责任落实情况。 通过预算分析和改进措施,保证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三条 预算分析报告分为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 各单位应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提交月度分析报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公司提交季度分析报告。 年度预算分析报告与下一年度第一次月度预算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并根据公司、单位管理需要编制并报送专题报告。
第七章 年度预算目标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 已发生的超预算、预算外事项,符合调整原则的,方可纳入年度预算目标调整范围。 年度预算原则上不能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在年中进行调整:
(一)制度变更;
(二)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三)组织架构变更;
(四)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和战略目标调整;
(五)国家宏观新政策大幅调整;
(六)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发生不可抗拒的骚乱的;
(七)重大自然洪水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
(八)对预算编制依据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7月初启动预算调整程序。 各单位应及时完成预算调整方案,并于7月底前报公司批准。
第八章 预算评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工作质量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考核以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为依据。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健全预算评价机制,遵循可控、责权对等、整体利益最大化、分级评价、公平、例外的原则,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单位。 评估工作质量。
第二十八条 各预算执行部门对本部门的预算评价负责,归口预算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预算评价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办法或者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