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骥通讯员焦强)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政府质量奖励,更好发挥标杆推广作用政府网站评选的程序,努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近日(5月29日),广州市政府印发新修订的《石家庄市质量奖《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新确定评选周期、奖项设置和有效期。 市政府质量奖竞赛由每两年一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组织奖和个人奖的奖项设置和奖项数量不超过10个,不再规定奖项的有效期。
二是设立申报条件,调整遴选程序。 申请条件降低了政治条件、质量管理模式成熟度、履行社会责任、倡导质量文化等要求; 优化推荐渠道,减少申报、推荐、审核阶段不涉及秘密、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的内容。 优化出台了材料审核、绩效公示、公众满意度评价、现场审核等程序,新增现场答辩程序。
三是调整奖励数额。 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奖励由30亿元提高到100亿元。 将市政府质量奖个人首奖奖励由2亿元提高到3亿元。
四是强化日常管理。 明确规定:“获奖单位发生组织架构、质量管理模式等重大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初审意见所在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位于”; 有关部门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获奖单位进行回访,动态了解获奖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质量管理情况,督促其持续改进; 5年内不再受理申请”;“参加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与申请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退出”。
广州市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12年,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承办政府网站评选的程序,市市场监管局主办。 这是广州市授予质量管理领域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主要授予优秀的质量管理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品牌知名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着的组织和质量工作成绩显着、为质量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截至目前,大赛已举办4届,共有18个单位和13名个人获得组织奖和个人奖。